申请与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需通过认证机构审核,填写由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同时附上认证机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然后提交至所在省市的工信部主管部门。
一)申请单位准备资质申报材料通过认证机构认证的申请单位填写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连同认证机构出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一并提交到申请单位所在省市工信部主管部门。
在进行系统集成资质的认证过程中,首先,申请单位需履行以下步骤: 一级、二级资质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认可的二级资质认证机构提交资质认证委托申请,附上详细的评审申请材料。这些材料应符合相关的二级资质评定条件。
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通过资质认证并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建设方需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证书的集成单位进行系统建设。信息产业部负责资质认证的管理工作,包括指定认证机构、发布标准和结果审批。资质等级分为一至四级,每级对应不同的工程承担能力。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这意味着,一旦企业获得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四年后结束。这四年期间,获证单位需要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结果上报至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以确保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资质等级划分为一至四级,等级越高,集成能力越强。一级资质单位具备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以下级别的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能力,涵盖了大规模到小型企业的广泛需求。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需要,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管理,确保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1、计算机二级证书没有有效期长期有效。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三年登记一次。期满前三个月内,需要到原登记机构进行再登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到期需换证。
2、计算机二级证书的有效期主要分为几种情况。首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并无固定有效期,而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算。为保持证书有效性,需在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再登记。另一方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到期需进行换证。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没有有效期限制,而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设定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开始计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三年需进行一次登记。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人需到原登记机构完成再登记手续。
4、计算机二级证无时效限制。二级证书表明持有人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能够使用计算机高级语言编写程序,可以从事计算机程序的编制、初级计算机教学培训以及企业中与信息化有关的业务和营销服务工作。
5、全国计算机二级证书永久有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所有证书均无时效限制。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的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选考相应的级别和科目。所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报考。